关于举办南通大学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吴锋    发布日期:2020-09-22  浏览次数:1405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充分挖掘和扶持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高创新创业项目吸引社会资金的创业孵化能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学生高质量创业就业,推选优秀项目参加2019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现决定举办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本次大赛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服务地方工作处联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赛道及项目类型和组别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文件要求,本次大赛设立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参赛项目类型和参赛组别如下:

(一)主赛道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参赛项目数量

根据省厅对各高校参赛项目数量指标要求,各学院参加主赛道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少于该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5%,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数量不少于主赛道数量要求的20%,并将报名参赛情况纳入学院教学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四、赛程安排

1.宣传启动(3月20日-4月4日)。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召开学生参赛动员大会,并动员专业教师进行指导。

2.参赛报名(4月5日-4月28日)。各参赛团队通过项目负责人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积极进行参赛作品的准备,包括商业计划书。

3.校赛(5月10日-5月20日)。校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轮赛制,初赛以网评形式进行,决赛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安排另行通知),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路演并回答评委提问。最终评出校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4.备战省赛(5月下旬-6月上旬)。校赛结束以后,举办大赛训练营,对入围省赛项目进行强化训练与指导,备战省赛。

5.省赛(6月中旬-7月中旬)。省赛分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

6.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全国总决赛在浙江大学举行。

五、作品报送

各参赛团队将报名表(附件2)、商业计划书和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展示视频在省级决赛前不作硬性要求,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考虑是否提交)等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各学院工作联系人汇总每支参赛团队的报名材料,并填写《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4月30日前统一交到啬园校区逸夫楼7-423,电子材料发送至sjjxk@ntu.edu.cn。

窗体底端

、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相关单位重视本项工作,积极组织一定数量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团队参赛,切实做好比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2.学校按《南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对获奖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

3.学校将举办“互联网+”创新创业训练营并组织专家对入选省赛、国赛项目进行赛前专门指导和培训。

4. 往届国赛相关通知、报名指南、赛事安排、评审及奖项说明、赛事资料下载等相关事宜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往届金奖项目视频等材料请登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网站”(http://cxcyzx.ntu.edu.cn/)查阅。

5.联系人:李耀富。联系电话:0513-85012072,电子邮箱:sjjxk@ntu.edu.cn,地址:逸夫楼7-423。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2.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3.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4.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5.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