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01 浏览次数:2218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以及实践动手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5〕3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原则为“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参与项目的学生需有浓厚兴趣,并在相关学科专业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学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项目方案、自主完成项目研究、自主管理项目进程。 2.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再单独组织申报,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的申报通知要求,在校级项目中遴选并择优申报。其中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设立重点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3.鼓励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项目类型 1. 创新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主要支持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学生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角色。 3. 创业实践项目。主要支持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主要利用创新技术成果,研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2022级、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 5 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 2 人,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报一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能合理安排时间,申报成功后不得以考研、学业忙等理由退出或中止,项目中止将影响学生个人诚信记录。 2.申报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提倡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资源共享优势,跨学科开展合作研究。 3.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2025年5月~2026年4月)或两年(2025年5月~2027年4月),且必须于项目申请人毕业前完成课题研究,学校原则上于每年4月组织结题工作。 4.每个项目至多2位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有未按期结题的指导教师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指导。 5.学校将在学院推荐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立项 (1)拟申报国家级、省级立项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预期成果要求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研究报告或论文形式结题的,须以项目组的学生为作者在SCD来源期刊(学生排名前2)发表论文1篇或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学生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省级立项1篇); ②以作品(实物制作)形式结题的须提交完整作品(或装置),并以项目组的学生为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③以项目组的学生为作者申请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专利1项; ④项目组的学生依托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成果参加Ⅰ、Ⅱ类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 ⑤其他形式成果由专家组评定。 所有公开发表的作品必须以南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注明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 (2)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预期成果按学生工作处相关规定要求。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认真填写《南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交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初审 学院做好相关审核汇总工作。学院提交的项目必须经过学院初步评审并排序,于5月8日前将学院推荐项目排序表(纸质+电子)(附件2)和申请表(纸质+电子)送指定地点。 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科技实验楼34号楼B411房间,邮箱:cxcyxy@ntu.edu.cn)。 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就创中心(综合楼319房间,邮箱:ntujcy@ntu.edu.cn)。 3.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立项。 五、其它事项 1.鼓励引入企业资金,支持开展产学研结合的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如有企事业单位资助意向的,请学院在附件2注明企事业单位资助意向信息,并签订《南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企合作协议书》(附件3)。 2.项目所属一级专业门类和项目所属二级专业类请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填写; 联系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王燕,联系电话:55003252。 学生工作处:李宇辉,联系电话:85012176。
附件: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