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南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课程管理规定》(通大处教〔2026〕40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课程管理规定自202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开始实施。为保障课程规范有序落实,现就课程实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管理责任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课程共计2学分,包含线上知识学习(1学分)、线下实践训练(1学分)两个模块,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明确的修读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实施工作,统筹推进课程宣传动员、过程管理、考核评价、学分置换、质量反馈等各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与课程负责人,压实课程管理主体责任。
二、课程模块说明
(一)线上知识学习模块(1学分)
线上知识学习在2026级学生的第一、第二学期完成,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配合做好学生管理。目前使用的课程平台有AI+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平台和创课之星平台,学生须选择一个课程平台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平台启用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课程负责老师根据学生学习进度反馈,及时提醒督促2026级本科学生按时完成线上学习任务。
(二)线下实践训练模块(1学分)
线下实践训练方式灵活,由各学院自主安排,通过工作坊、实地调研、项目路演、学科竞赛、创新训练项目等形式开展。学生须在第一至第七学期内完成,五年制学生可延长至第九学期。各学院要配备足够的课程项目指导教师,充分发挥校内外导师力量,加强项目全过程指导,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双创赛事与实践活动。
三、考核与学分置换
本课程总评成绩以五级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具体标准按照《南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执行,两个模块均须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取得全部2学分。
实践训练学分置换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置换1学分:①获得Ⅰ类丙层次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等级奖,或注册且实际运营公司;②取得与所学专业、就业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专业等级证书。
学分置换提交材料的有效性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确认,各学院须明确学分置换受理时间、申报材料、审核流程并面向本院学生发布通知,做好材料归档留存工作,以备审核评估整改核查。
四、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确定一名课程负责老师,于2026年9月21日前填写课程学习平台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至邮箱cxcyxy@ntu.edu.cn。并于2026年9月23日上午9:00到啬园校区教学6号楼518会议室参加课程落实解读培训会。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5003980。
各学院要面向2026级新生做好课程政策宣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课程学习要求。并建立学院课程常态化质量跟踪机制,收集学生学习反馈,及时梳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7日